2025年7月8日上午9:30,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十二期研修班第三讲在湘潭大学法学学部东附楼一楼会议室顺利开展。湘潭大学中非研究院首席专家、法学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洪永红以“中非劳动法比较”为主题,为23位非洲法律学员进行讲授。
讲座中,洪永红教授围绕中非劳动法的多项核心内容展开深入分析。他首先阐述了中非法律比较的意义,介绍了中国与南非劳动法的历史渊源,提及中国1994年《劳动法》、2008年《劳动合同法》等重要法律,以及南非1995年《劳动关系法》等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随后,洪永红教授详细对比了中非在招工、劳动合同、劳动待遇、工人、罢工、关厂、解雇七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例如,在招工环节,坦桑尼亚《反就业歧视法》对禁止歧视的情形规定更为宽泛,涵盖肤色、性取向等;劳动合同方面,非洲既有个人合同也有集体合同,南非还设立了谈判委员会;劳动待遇上,非洲多国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及工资发放要求;工人组织中,南非的工厂论坛与中国职工代表大会存在差异;且非洲对罢工、关厂、解雇的条件和程序也有细致规定。洪永红教授认为,了解这些差异对中非经贸往来中的法律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互动环节,参会人员积极与洪教授交流探讨。有学员提问:“劳动仲裁在非洲成本高,还不能集体申请,为什么中国会优先采用劳动仲裁这种方式呢?”洪永红教授回应道:“中国的劳动仲裁是免费的,而且很多劳动纠纷在仲裁阶段就能得到解决,只有进入诉讼程序才需要支付相关费用,这大大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也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所以会优先选择。”随后现场还对中非劳动法异同、企业设定top50(211)的门槛是否合理以及罢工与关厂等制度展开了深入探讨。现场讨论氛围热烈,大家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内容丰富、分析透彻,不仅加深了对中非劳动法异同的认识,也为今后的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提供了有益参考。
洪永红教授的讲授获得了研修班学员的高度认可和热烈回应,不仅为中非法学领域研究者及实务工作者搭建了深入交流的平台,更通过系统的法规解读与差异分析,为深化中非法律研究、助力中非经贸往来中的法律实践提供了有力支撑,对推动相关领域的学术探索与实务应用具有积极意义。
编辑|汪伟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