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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8 19:41:28   来源:湘大中非研究院公众号   访问:377

2026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人员选派工作

2025年我校获批“中非经贸法律紧缺复合型人才培养合作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工作安排,现启动该项目人员派出申报工作,工作说明如下:

No.1留学专业、留学国别及院校

根据我校获批项目要求,我校人员可申请公派留学的专业分为:法学、理论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

留学国别及院校为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大学、肯尼亚内罗毕大学、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

(乌干达风景图)

(坦桑尼亚风景图)

(肯尼亚风景图)

No.2选派类别及申请要求

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自项目获批之日起,3年内派出不超过12人。

(一)选派类别

1.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2.博士后

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二)申请要求

1. 申请时须已经取得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2. 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应当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外语合格条件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3. 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科研项目资助出国留学。

No.3资助内容

主要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具体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No.4选派办法

请申报教师按通知规定时间完成申报工作,并递交与网上填报内容相符的纸质申请材料及附件中的相关表格,逾期不予受理。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一)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10日

了解相关政策,做好前期材料准备工作。详情可参看2026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80 (二)6月10日至6月18日

申请人于6月18日17:00前提交预报名表、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外方合作者简历等至中非研究院202室,随后国交处、中非研究院联合进行选拔,并对结果予以公示。

(三)9月1日至9月11日

校内选拔通过者通过网上报名完成申报工作并于9月11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含附件2、3)交至国际交流处校际交流与合作科,所有电子档材料打包发送至xjjl@xtu.edu.cn。

请各有关院系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信息,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本院系教师进行申报。

联系人:杨老师(国交处)周老师(中非研究院)

咨询电话:0731-58292130(国交处)0731-58298092(中非研究院)

QQ群:湘潭大学CSC教师群263221808

QQ群:湘潭大学CSC学生群190506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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