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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部副部长肖峰教授向非洲国家官员学者宣讲《生态环境法典》

发布时间:2026-04-17 19:51:27   来源:湘大中非研究院公众号   访问:118

2026年4月16日下午,非洲国家官员学者来华研修班在湘潭大学法学学部东附一楼报告厅继续开展研学活动。法学学部副部长肖峰教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作专题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中国非洲研究院)国际关系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刘中伟担任主持。

肖峰教授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背景、体系结构、时代价值出发,系统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的基本情况和现实意义,并结合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对法典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重点与难点问题进行了阐释。他指出,《生态环境法典》共1242条,是中国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化进程中的标志性成果之一,体现了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规范的系统整合。当前,推动法典有效实施的关键,在于实现从制度文本向治理效能的转化,使法律规范真正落地见效、服务现实治理。

报告中,肖峰教授围绕生态环境受损但尚未直接侵害个体利益情形下的治理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探讨了损害者主动履行、行政执法、公益诉讼等可行的法律路径,并结合中国的实践,详细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运行模式。

本场专题报告引起学员们的积极反响与热烈讨论。安哥拉总统府人力资源办公室官员马丁纽·班古拉·卡图穆阿(MARTINHO BANGULA KATUMUA)关注到,中国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大量案件通过诉前程序得到有效化解,实现了源头治理,而并非完全依赖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对此,肖峰教授回应称,中国之所以能够形成较高比例的诉前纠纷解决机制,关键在于行政监管、检察监督与社会协同治理之间已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衔接机制。通过多元治理体系,把更多问题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

马达加斯加总统府国务部官员爱德华·安东尼·艾萨克·杰里·史蒂夫(EDOUARD ANTHONY ISAAC JERRY STEVE)、塞内加尔环境与生态转型部官员阿马杜·瓦涅(AMADOU WAGNE)则围绕“法典”和“法律”的关系展开交流。两位官员提出,法典相较于一般法律更具系统性、综合性和完整性,能够对一个领域的规范进行统筹整合,而法律往往更侧重于某一具体方面的单项规定。肖峰教授对此表示肯定,并进一步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价值之一,就在于使法律体系的系统性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实现了更加紧密的呼应与统一,而且中国的生态环境法典在命名中突出“生态”前缀,也体现了对自然系统整体保护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高度重视。

随后,来自塞内加尔谢赫·安塔·迪奥普大学法学系的马马杜·亚亚·迪亚洛(MAMADOU YAYA DIALLO)教授、卢旺达大学安塞尔姆·鲁胡穆里扎(ANSELME RUHUMURIZA)等学员,围绕气候变化立法、自然系统保护及跨境海洋污染等议题,与主讲人展开讨论。肖峰教授与学员们就中国与非洲国家在生态环境领域面临的共性挑战与治理经验进行了深入交流,在互动研讨中不断凝聚共识,切实推动中非生态文明治理经验的互学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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