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在东部非洲的推进与"中非十大合作计划"的全面铺开,中国与东非国家间的投资贸易不断深化。不仅投资贸易规模大幅增长,投资贸易形式和领域也不断拓展,尤其是基础设施投资与产能合作迎来了重要契机。中国与东非国家间的投资贸易纠纷日趋多发,传统诉讼解决手段不仅程序复杂,而且存在效率低下、司法腐败、东道国地方保护等缺陷,仲裁在规则与程序选择、避免东道国干预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目前东非国家已经制定了较为现代的仲裁法规,成立众多仲裁机构,中国与东非国家的双边投资贸易协议也将仲裁纳入了纠纷解决条款。本文认为,为积极推动仲裁成为解决中国与东非国家投资贸易纠纷的主要途径,应修改中国与东非国家双边投资贸易协定争议解决条款的不合理内容,扩大仲裁适用的争议范围,并推动在东非共同体法律框架下建立多边联合仲裁中心,同时,加强对中国企业的合同审查和指导,引导企业将仲裁纳入经贸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